2014年3月13日 星期四

是盲目還是正義?

昨天看到了一篇有趣的文章~~洪案黑鍋法官背?

裏面提到了正義女神的事,誰是正義女神呢?就是下面這個人....



然後他就說了:
「這是正義女神的形象,眼睛蒙布,一手拿劍一手拿天平。

眼睛蒙起來不是說他盲目!!到底哪個天才這樣解釋我想認識他!!

眼睛蒙起來是要避免被情緒影響判斷,不被輿論影響,甚至還有法官在審判期間不應該看報紙電視的說法。」

不過實際上好像不是像他說的那麼簡單,關於正義女神雙眼蒙布的事,其實有不同的說法,內容請參照....http://huiyuan.minghui.org/big5/html/articles/2003/5/910.html

不過我今天寫這篇文章倒不是為了說他講錯了,因為他其實也沒說錯,關於正義女神雙眼蒙布的事,在現在的確是被理解成是為了避免被影響沒錯。只是如果我們沒去理解之前正義女神為何會被蒙上雙眼的歷史,就不會明白,法律與審判之於人類社會一直就是個跟隨著人類社會而變動的狀況,而不是一種一開始就出現的標準答案。

法律與審判之於人類社會,雖然一開始出現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多數人的利益,以維持人類社會生活的安定性。但也不免在某些時候成了某一群人迫害另一群人的工具,或是成為統治少數為了剝奪多數人利益,增加並維持自身利益的手段。

在作者的文章中提到了許多我相信是經過法學訓練的人們都知道的法學常識,例如:無罪推定、罪疑唯輕、罪刑法定還有當然的,輿論不該影響審判的觀念。這些法學常識沒什麼問題,作者說的也都沒錯,但是我想問的是,我們真的有用正確的角度去理解這些法學常識嗎?

什麼叫正確的角度呢?所謂正確的角度就是法律與審判之於人類社會存在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我想不論是「無罪推定、罪疑唯輕、罪刑法定還有輿論不該影響審判的觀念」,其存在的目的,都是為了避免國家機器不當的利用法律侵害人民應有的權益,畢竟國家機器與人民間的權力關係,存在著難以被忽視的巨大落差。但是這篇文章最吊詭的地方,就是這些原本是用來避免國家機器不當侵害人民權益的法律執行原則,到最後居然成了國家機器在違法侵害人民生命權之後,在法庭中得以脫身的護身符。

我想我可以理解,對於作者來說維持法律制度的安定性是件很重要的事,畢竟法律制度本身的崩解,相較洪仲丘個人生命的喪失影響層面更廣。但我想說的是,如果從法律與審判之於人類社會的存在目的,是為了維護多數人的權益與社會安定性的角度來檢視的話,台灣的法律制度早就崩解了。

因為任何一個制度要想維持安定性有個重要的前題,那就是得保證制度中的每個人都受到制度公平的對待。但遺憾的是,現行台灣的法律制度並沒有做到這點。例如作者提到輿論不該影響審判這件事固然沒錯,但是前題得是審判同時也不受到其他外力的干擾才行,但問題是台灣法院中的審判真的不受到其他外力的影響嗎?

我說句比較難聽的,台灣法院的審判之所以可以在多數時候不受到輿論的影響,其實並不是因為他們的觀念正確,而是他們根本不鳥台灣民眾在想什麼,因為鳥台灣民眾又沒錢可領。那他們鳥的是什麼?他們鳥的是長官的指示、學長的意見,因為聽這些人的話,才能保障自己一路仕途順遂,並在最後成功的奔向終身俸,為自己的人生劃下一個成功又圓滿的句點。

作者說洪案判成這樣不能怪法官,錯的是「滅證的國防部」是「蒐證不力的軍檢」。是啦~沒錯啦~但問題就是人家軍檢都已經公然的踐踏司法正義了,法院也理所當然的把這個不正義的結果吞下去了,那我們還在堅持維持法律制度安定性,是在堅持心酸的嗎?

如果一個社會制度被執行的結果,就是人民權益受到侵害的話,那這個制度顯然就是錯的,顯然就是需要被修正的,因為這個社會制度已然違背了其一開始被創造出來的目的了。

是盲目還是正義?

事實上堅持專業判斷本身,在許多情況下其實也是另一種盲目,就跟許多人對於自身正義觀點的堅持一樣。

當我們將目光放在法律條文與原則,而沒看到洪仲丘這個人為何會莫名其妙的喪命軍中,然後我們還無能對發生這種事的軍隊做些什麼,那不也是一種盲目嗎?

不過最後我想說的是,其實台灣司法的「正義女神」其實一直都並不盲目,台灣司法對於民眾權益保障與民眾對社會公平的需求可能相當盲目,但在如何獨佔法律詮釋權與審判權,並維持因之而來的,種種司法從業人員的特權上,台灣司法「正義女神」的雙眼可是一直精光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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